在农村,婚姻是每个人一辈子的终身大事,幸福的生活离不开婚姻和家庭,而在相对传统的乡村中,结婚就更为神圣和严肃了,能为儿子找个好媳妇,给女儿找个好人家,是每对农村的父母的最大心愿。一旦两人结了婚,大家的心里都是想和和美美过日子,幸幸福福的白头偕老的。但有时还是会产生无法解决的矛盾,这时候很多小两口往往就会选择离婚,特别是最近这几年,乡村的离婚率非常高,几乎逼近城市。
在乡村生活中,可能因为谁农活干的少了,谁来不及做饭,耕田的种子没有买好等各种原因引发矛盾,在争吵或者矛盾中爆发。这个时候有些人就会提到“离婚”。而对于人因为太过浮躁,对于婚姻不负责任和不愿好好经营,婚姻法在今年也提出了新的条款——离婚不能像过家家一样随便,其中有2种情况不可以轻易离婚:
1.如果你的另一半是军人,那如果你们要离婚,而你的另一半没有明显过错,只要他/她没有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,那在法律上来说,你都不能办理离婚手续或者让法院强制执行。当然,如果对方有重大过错,那是可以强制离婚的。
2.如果夫妻中女方处于不可以离婚的时期,比如说女方在怀孕的时候,那么也不能离婚。除非是女方自己愿意离婚,或者法律上认为有必要的时候,你们才可以离婚。
还有一种情况是被劝阻离婚的:如果你们夫妻双方仍有情感基础,换句话来说也就是还爱着对方,这个时候,如果两个人去民政局离婚,那也会被劝阻的。因为只是一时的冲动,而毁了一个家庭实在太不值得了。
很多乡村的农民为了赚更多钱养家糊口,出外打工,因此远离了对方,这就给了小三上位的机会!所以从今年起,婚姻法规定,因为其中一方有小三,且小三有错而导致婚姻破裂的,那么就可以追究小三的责任,让其受到批评教育或者相关组织的严肃处理。而因小三的破坏家庭行为,导致受累的无辜一方可以争取到更多的权益,包括孩子的抚养权、夫妻的共同财产获得比例、房屋所有权等。
只要用心去经营,去体贴对方,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。不然就要考虑婚姻破裂带来的不良后果,特别是家中有了孩子,农村的老人会特别开心抱孙子,为了孩子,也要三思而后行。希望乡村的农民也要幸福的生活,用心经营好家庭,过红红火火的好日子!各位朋友怎么看待乡村离婚率逐渐增长的问题呢?